2020温州政策照顾及优待子女条件汇总
导语 今年的幼小和小初升学招生变动中有个政策引起了很多家长们的注意,甚至有学校针对此类对象子女有奖学金政策等,这批家长其实就是每年招生都会出现的——照顾和优待对象,关于这个对象的政策和报名到底是如何设置和进行的呢?
温州市教育局2020年的招生政策提出了对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 以及举办者的直系亲属要求在本校就读的,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优先照顾入学!
家长们请注意: 这是往年政策中未曾出现的,如果对在职民办学校教学比较满意的教职工家长们就能通过此政策确定孩子的未来就读校,这可谓是一个利好消息!那市教育局的大政策落实到各个地方和各个学校又会是怎么样的呢?市区(鹿城、瓯海、龙湾、经开和洞头区)的照顾和优待政策都在这里↓↓↓
市直属学校政策
01、温州外国语学校
(一)学校照顾对象招生安排
照顾和优待对象定义:
1. 温州外国语学校的教职工子女。
2. 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3. 市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
4. 市引进高级人才、市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子女;
5. 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
6. 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
7. 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子女。
【申报时间】
有意向报读的政策照顾对象,可于5月22日、5月23日向我校递交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直接优先录取,无需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报名登记入口:https://www.wjx.top/m/78236846.aspx
【特别提醒】
政策照顾对象若错过优先录取,之后只能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目前市直属学校中仅温外有相关安排
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东瓯中学
温州市英才学校暂无公告
一、鹿城区属政策及学校安排地方政策照顾对象定义
下列对象(鹿城区义务教育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
(一)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 子女。
(二)市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
(三)市引进高级人才、市拔尖人才、市 551 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子女。
(四)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
(五)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
(六)党委、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 象子女。
注意:
各个民办学校的教职工子女属于各自学校单独的照顾优待对象
【申报时间】
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举办者直系亲属和政策照顾对象 等优先安排人员于5月22日、25日 向区教育局提交名单或报名申请。
01、温州市绣山中学政策
有意向选择我校就读的政策照顾对象(除鹿城区的六类照顾对象外还有绣山中学教职工子女),可于5月22日(周五)、5月25日(周一)向鹿城区教育局普教科提交报名申请, 若审核通过,直接录取为温州市绣山中学2020级新生,无需参加电脑派号。
【特别提醒】
政策照顾对象若错过优先录取,之后只能参加电脑派号进入绣中。
02、温州市白鹿外国语学校政策
【照顾和优待对象】
(1)温州市鹿城区白鹿外国语学校教职工子女
(2)温州市鹿城区白鹿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应届六年级毕业生(直升生)
(3)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申报时间】
有意向报读的直升生和政策照顾对象,可于这两日(不迟于5月20日)向学校提交报名申请,若审核通过,无需参加电脑派号。
【特别提醒】
政策照顾对象若错过优先录取,之后只能参加电脑派号进入白鹿初中。
二、瓯海区属政策及学校安排地方政策
【照顾对象定义】
(一) 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
(二) 在瓯海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统筹照顾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
1. 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者;
2. 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3. 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区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
4. 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干部;
5. 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报名时间】
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高层次人才等照顾对象子女的报名。申请人持入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办理, 核验相关信息,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予以确认并公布。
报读民办学校的时间为5月21日-25日, 资格审查通过后,需在招生报名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
报读公办学校时间为5月25日-29日, 照顾对象需要在“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信息,报读原施教区学校或居住地学校。
5月25日前,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北外温州附属学校和温州森马协和国际学校等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完成小学直升生系统录入工作。
5月29日前,各民办学校完成优待生和照顾生系统录入工作。
地方政策照顾对象招生安排
【公办学校招生】
第一批: 户籍在施教区,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 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对象等。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与瓯海区政府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民办学校教职工以及举办者的子女要求在本校就读的,优先照顾入学。 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招生条件、计划、办法等另发通知。
01、北京外国语大学温州附属学校
【照顾和优待对象】
1.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区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含《温州市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人才子女))。
3.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干部的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区委区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 见义勇为者的子女。
4.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5.本校教职员工子女以及举办者的子女;
本校征地村(南湖村)村民子女按协议约定, 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优先照顾入学。
【申报时间】
有意向校就读的优待及政策照顾对象,可于5月21日—25日,持入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办理(也可以联系学校), 核验相关信息,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予以确认并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后,需在招生报名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直接录取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温州附属学校2020级新生,无需参加电脑派号。
目前瓯海属学校中仅北外有相关安排公告
森马协和、育英国际学校暂无公告
三、龙湾区属政策及学校安排地方政策
【照顾对象定义】
1. 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 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龙湾区(高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区委区政府认定的A-F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高水平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中的领军人才及其重点人才的子女。
3. 区委、区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的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区委区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4. 对龙湾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子女:
①区级及以上“三坛”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区级以上骨干教师;
②近三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5. 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6.参加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者前100名优先统筹安排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
【特别注意】
照顾对象的优待政策同时适用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学校正式聘用并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以及举办者的直系亲属要求在本校就读的,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优先照顾入学。
【照顾对象申报证件】
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2020年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初中报名)、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含区招才局、区经信局等证明)、军官证件(现役军人)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
【申报时间】
5月26日至27日
【照顾对象申报地点】
龙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17室)登记。
区教育局将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和其子女入学方便的原则统筹 安排入学。
01、温州崇文中学
除龙湾区照顾对象前五类外还包括民办学校正式聘用并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以及举办者的直系亲属要求在本校就读的,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优先照顾入学(6月26日—27日)。
目前龙湾区属民办学校
中通国际学校、龙湾区外国语学校
崇文中学和区教育局公告相似
四、经开区属 政策及学校安排地方政策
【照顾对象定义】
下列对象的子女可享受照顾安排:
(一)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烈军属等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二)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子女;
(三)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的干部子女;
(四)对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子女:
1.区级及以上“三坛”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近三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
3.当年区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参加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得分前15名者 的子女可优先照顾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
【申报时间】
符合政策的照顾对象凭有效证件或凭证于6月19-20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文教体工作局将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和其子女入学方便的原则统筹 安排入学。
五、洞头区属政策及学校安排地方政策
【对象定义】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子女;
(二)洞头区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省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子女;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区级以上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子女;洞教基〔2009〕100号文件规定的高级人才子女;
(五)对洞头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1.区级及以上“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子女;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子女;
3.其它对我区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子女。
(六)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子女。
政策照顾对象需于5月27日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申报时间】
政策照顾对象需于5月27日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01、 公办学校—洞头区海霞中学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以上批次招生后,若有空余学额,可招录户籍在小朴社区、大朴村、九厅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空余学额不足的,通过摇号录取。
02、 民办学校—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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