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市户籍儿童如何申请苍南县民办学校入读
导语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与公办学校同时开始,由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自主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报1至2所民办学校。
小学招收的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的对象为2020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的龙港市户籍儿童少年,有意向申报苍南县民办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于6月2日至3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意向学校登记,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指导下登录招生系统报名:
①父母房产在苍南县范围内,无产权证,但能提供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或已缴纳电费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携带户口本、监护人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或电力用户信息(含电表户号),户口本中无法体现学生与其监护人亲子关系的须另上传学生出生证明。上传办法:户口本学生页和学生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一起合拍后上传〕。
②父母在苍南县内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企业工作并同步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携带户口本、工作单位有效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2020年5月31日满一年证明,户口本中无法体现学生与其监护人亲子关系的须另上传学生出生证明。
(2)资格审核。县教育局对网络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档。
(3)录取办法。各民办学校先录取符合各类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本校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和举办者的直系亲属,再录取本校直升学生(报名直升人数不超过剩余学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直升人数超过剩余学额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最后录取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小于剩余学额的,全部录取;若大于剩余学额的,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4)录取确认。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签订承诺书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签订承诺书和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
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其他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后,可在温州市域补招一次(每人限报1所),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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