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温州龙湾区公民学校报名注意事项
导语 2020龙湾区小学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报名注意事项
(一)2020年5月31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中招办)报名,电话:55878865,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二)区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学文校区、区一小教育集团龙祥校区、区二小教育集团古浦校区、区外国语小学教育集团学文校区施教区施教对象按以下顺序录取:
1.户籍在区行政中心区(指永定路、龙江路、龙海路等三条道路所构成的闭合区内,下同)且父母在区行政中心区已领取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指住宅性质,下同)的;
2.父母在区行政中心区已领取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
3.父母系本村村民且拥有安置在区行政中心区的三产安置房或拆迁安置房(含协议)的;
4.父母拥有2015年8月31日前在区行政中心区购置房产的购房发票和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的;
5.父母系区行政中心区周边〔指瓯海大道以南永定路以北、龙海路东侧和龙江路西侧,龙海路东侧具体为瓯海大道安置房(龙海景苑)、石浦村安置房(龙浦锦苑)、棋盘村安置房(宏欣家园)、寺西村安置房(万华锦园)、镇北村安置房(臻豪锦苑)、桥北村安置房(福达嘉园)、龙江路西侧具体为区经济适用房(新龙公寓)、西片三产安置用地及七七省道安置房(龙江景苑、万鸿嘉园、东旭嘉苑、东郭锦苑、东翰锦苑、君悦华庭、华康公寓、龙何锦苑、亿豪锦苑)、K12地块(雍景园),下同〕本村村民且已领取区行政中心区周边安置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
6.父母拥有区行政中心区周边商品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
7.父母拥有区行政中心区周边安置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
8.父母拥有2015年8月31日前在区行政中心区周边购置房产的购房发票和经区住建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的;
9.父母系区行政中心区周边本村村民且拥有区行政中心区周边已进场施工安置房协议的。以上按顺序报名录取,到某一批次额满时,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报名录取。
永中一小教育集团、永中二小施教区施教对象报名时必须按附件中的要求提供其家长在规定的施教区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有相对稳定住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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