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市泰顺县中小学招生纪律要求

导语 2020温州泰顺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及初中七年级新生统一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上报名

  招生纪律要求

  (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文件精神做好新生入学报名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招生办法,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组织招生,特别要严格把关年龄、范围和相关条件,要严格控制班额和招生总容量。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将本校招生办法,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前,各校将本校施教区、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或投诉信箱。

  (三)县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切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规范有序。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情况的,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通报其所在单位,取消入学资格,重新安排入学;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产权、婚育证明、社保、营业执照的,将依法通报公安、自然资源与规划、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校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不得任意扩大或缩小招生计划。小学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经审批的县城公办学校班额可控制在40人以内)

  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如确需突破招生计划的,需报县教育局审批。学校不得擅自招收非施教区学生,不得以各种理由阻止学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对于违规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罔顾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无视招生办法和程序私下通过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或者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依据掐尖选生源,以及通过培训机构变相考试招生等扰乱招生秩序的,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

  (六)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通过有关媒体以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让学校、学生、家长充分认识招生办法对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和学生家长对我县招生政策及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妥善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全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67595929、67582601

  监督电话:6758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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