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洞头新居民子女入学公办学校须具备哪些条件?

导语 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六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洞头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居住在洞头区、需要在洞头区就读的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暂缓入学的证明。具体来看:

  新居民子女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在洞头区公办小学报名?

  答:新居民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其父母持有我区e居卡及居住证,并有相对稳定的住所(签订一年以上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并且连续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其中,在灵昆街道入学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需在我区居住一年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后续住房租赁协议(截至2020年5月31日)。

  2.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洞头区用人单位签订(或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达到半年以上。其中,在灵昆街道入学的,其父母需在本区有相对稳定的职业,且至少一人与本区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子女报名月份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一年及以上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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