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温州瑞安市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招生对象+报名流程)

导语 2021年温州瑞安公办幼儿园招生主要按照“相对就近、公开公平”原则,实行“分批分类分片”录取。

  温州瑞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瑞委发〔2020〕29 号),及《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温委人〔2021〕1号)《瑞安市人才新政40条(试行)》(瑞委发〔2018〕5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点击查看》》关于做好瑞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 知

  一、招生年龄段

  小班适龄幼儿: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批次及对象

  (一)第一批次:征地协议(小区配套)生

  公办幼儿园建设征地时有签订征地协议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村居原户子女);规定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所对应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招生批次参照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二)第二批次:政策优待生

  1.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人才子女:在瑞就业创业的《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在瑞安市级及以上领军工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瑞安市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和瑞安市级及以上高成长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为适用企业)任职的总经理或董事长直系子女。

  3.瑞安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委派援藏援疆援川援青一年及以上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受瑞安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4.荣立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及以上各类立功者(含温州市优秀人民警察)子女;获得瑞安市级及以上劳模称号者子女。

  5.省绿叶奖、春蚕奖获得者子女;获得温州市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子女;获得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及教坛宿将等子女。

  6.符合国家、省市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优待对象子女。

  (三)第三批次:规定区域内瑞安户籍适龄幼儿

  在各自对应的教育学区所辖片区范围内,拥有户籍或其父母(本人)持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幼儿。各教育学区所对应的乡镇(街道)及公办幼儿园(含直属)范围详见《瑞安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分片报名范围》(附件1)。


  三、招生流程和办法

  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主要按照“相对就近、公开公平”原则,实行“分批分类分片”录取。具体流程和办法如下。

  (一)网络报名:

  统一通过“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实行“线上系统报名+线下现场摇号”相结合。第三批次每位适龄幼儿只能选报对应区域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1所公办幼儿园(分园按单独1所公办幼儿园),不得跨区域(即教育学区所辖片区)报名。具体操作见瑞安市公办幼儿园网络报名操作指南》

  (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截止后,由幼儿园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线上审核通过的,免去线下确认环节;线上审核有问题的,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佐证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同放弃;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幼儿园及时公示审核结果。

  (三)招生录取:

  1.分批录取。

  幼儿园按照招生计划数优先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幼儿。若第一批次报名幼儿数少于该园招生计划数,应如数录取;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小区配套园按此办法)。幼儿园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幼儿后有剩余学额的,启动第二批次(第二批次的招录人数,按各幼儿园剩余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招收,具体见核准后的幼儿园招生实施细则)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录取采用“志愿优先”原则,各公办幼儿园先招录第一志愿适龄幼儿,若第一志愿填报数少于该幼儿园剩余按比例的招生计划数,应如数录取;当第一志愿填报人数超过幼儿园剩余按比例的招生计划数,实施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未能录取的则进入填报第二志愿的公办幼儿园录取。

  以此类推。幼儿园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幼儿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则启动第三批次适龄幼儿。

  2.电脑派位。

  第三批次招录,当报名人数少于该幼儿园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幼儿园,将分片区集中统一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确认。

  被预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幼儿园报到确认,否则视同放弃。对因第三批次报名幼儿数少于剩余计划数、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可由幼儿园自主补招。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细致开展调研摸底,集体研究部署,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备案,核准后通过门户网站或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并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

  (二)瑞安市机关幼儿园招生计划单列,具体见市机关幼儿园招生实施细则。

  (三)幼儿园要严格遵照招生计划数招生,详见《瑞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附件3),按规定年龄分班。

  (四)各类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如需就读公办幼儿园,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时,须在各自对应教育学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办幼儿园(含直属),按意向顺序填写志愿(不得跨片区选择)。并于6月15日—6月19日提交《2021年瑞安市各类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园申请表》(附件4),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印章)至市教育局审核,逾期视同自愿放弃。报名截止后,市教育局联合市编办、市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经信局及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对申请的政策优待生相关条件进行查验,查验核实后,对其子女予以提前优先按志愿录取。

  (五)高层次人才照顾对象,根据家长意愿,对《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及企业和教育、卫生系统工作的博士与企业正高子女,实现公办幼儿园无障碍入园,即在公办幼儿园第二批次招录时提前优先录取。

  (六)各公办幼儿园在第三批次招生网络报名之前,须公布第一、二批次招录名单,并纳入本年度招生计划数,同时发布电脑随机派位招录剩余计划数。

  (七)实施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 者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实施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时,双胞胎(多胞胎)幼儿实行捆绑报名一次摇号,摇中全部录取,否则不予录取。未被幼儿园摇中(或录取)的适龄幼儿,由家长或监护人选择其他幼儿园就读。

  (九)各幼儿园要按照《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中有关要求做好告知和查验工作。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健部门规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

  (十)严肃工作纪律。各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招生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不得超计划数违规招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出现指标买卖和其他腐败现象,做到有报必查,严肃追责。建立幼儿园招生督查制度,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产权等证件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并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参照公办幼儿园报名方式,统一通过“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每位适龄幼儿限报1所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7月2日至7月10日,届时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十二)未尽事宜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瑞安市公办幼儿园网络报名操作指南》》点击查看

  2021年瑞安市各类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园申请表》》点击查看

  温馨提醒

  未尽事宜,请家长密切关注对应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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