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苍南县第二段公办普通高中施教区一览表

导语 苍南县实行全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录取。每位考生可参加多种方式招生、填报多个志愿,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被一所学校录取后,信息将被锁定,考生不得放弃录取结果,其他学校也不得再录取。不在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苍南县第二段公办普通高中施教区一览表

  2023温州苍南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一)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县域统一管理,与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二)录取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中考成绩在我县普高最低控制线下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未达 5B 的考生。苍南中学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未达2A3B的考生和往届生。考生在报考特色生或特长生时,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对应维度必须达到 A 等。

  (三)招生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分统一招生、统筹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自主招生等方式。

  1.统一招生。在规定招生范围内,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过温州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考生成绩达到报考学校最低录取线,若总分相同,按以下规则依次比较录取: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比较后仍相同的,并列录取。

  2.统筹招生。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市内跨县域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5%。

  作为学术高中建设学校的民办普通高中申请市内跨县域招生的,除跨县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5%之外,一所学校在一个县域招生不得超过5%,且每个县域最多接受2所其他县域学校跨县招生。经批准的跨县域招生计划统一纳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统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不再补录。具体办法按市教育局规定另行执行。

  3.公办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招收定向生,定向生录取办法由苍南县教育局另行发文。

  4.自主招生。在申报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传统和优势项目,确定部分普通高中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特长生、特色生等类型方式的自主招生。

  特长生招生。苍南中学、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金乡高级中学可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招收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每个项目不超过5人(足球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特长生在第一批录取,具体招生办法见《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苍教基〔2023〕81号)。

  特色生招生。结合普通高中分类办学改革,选择个别学术高中建设学校或体育、艺术类特色高中建设学校作先行试点,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测试(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录取。

  特色生招生和特长生招生总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

  (四)录取顺序。普通高中实行分批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依次录取,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 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导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以便考生和家长及时获取信息。未纳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的考生,不得录取。

  第一批次为特长生、特色生等自主招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事先公布的办法录取并锁定。

  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统筹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需填报志愿。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志愿填报后,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并锁定。

  考生填报志愿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3天。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逾期不予补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温州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将予以统一锁定,考生志愿不得更改。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分两个段次:

  第一段:苍南中学,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和金乡高级中学全县班,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少数民族班(此班限我县户籍少数民族考生填报),嘉禾中学、树人中学、求知中学、金乡卫城中学公费生,嘉禾中学自费生。

  第一段均面向本县全域招生。

  第二段: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金乡高级中学普通班,求知中学、金乡卫城中学,树人中学自费生。

  第二段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只招收本校施教区户籍的考生(第二段公办普通高中施教区见附件1)和面向本校施教区外的限额生。本县户籍考生若跨施教区填报,或县外户籍考生填报施教区内的招生志愿,均属无效志愿,第二段一律不予录取。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普通班面向灵溪镇、藻溪镇户籍考生招生,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三禾普通班面向桥墩、矾山、马站片区户籍考生招生。在县民族中学就读的非灵溪镇、藻溪镇户籍的我县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可填报灵溪中学和灵溪第二高级中学普通班。

  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金乡高级中学分别指定限额向本校施教区外户籍考生招生。苍南县户籍(除招生学校施教区户籍外)考生,符合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温州市外户籍考生和在我县报考的温州市非本县户籍考生,均可填报。但限额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校施教区统划分数线。

  民办普通高中均面向我县全域招生。

  每位考生在第一段可选填1—10个志愿,在第二段可选填1—10个志愿。

  第三批次为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市域内招生及经省厅批准的省内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来温招生。在第一、二批次招生结束后,市域内仍有空余学额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省厅批准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经申请批准,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上且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考生。

  政策原文>>>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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