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泰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数

导语 根据省市有关招生工作要求,2023年我县公、民办幼儿园继续统一实行“一件事报名”“网上报名登记”。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现将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温州泰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含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具有本县罗阳镇户籍或父母在县城拥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且能够参加集体活动的健康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数

  泰顺县机关幼儿园:75人

  泰顺县中心幼儿园:75人

  泰顺县文祥幼儿园:100人

  泰顺县鹿泰实验幼儿园:150人

  泰顺县实验幼儿园(原泰顺县贝诗礼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150人,大班175人。

  招生办法和政策

  (一)公、民办幼儿园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户籍和住房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申请在区域内就读,其中户籍在当年6月21日后申报、迁入的适龄儿童不列入迁入地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

  (三)双胞胎(多胞胎)幼儿,在同一个园区报名的,选择一人参与摇号,摇中则全部录取,未摇中则全部不录取;在不同园区报名的,视同“非双胞胎(多胞胎)”处理。

  (四)政策优待生:下列对象经幼儿园核实公示后,可提前预录取。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2.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子女;

  3.“飞地”人才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及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我县 ABCDE 五个层次人才子女;

  4.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支援温州市等上级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和援鄂、援沪等市外的医疗队员子女,受县级(不含部门表彰)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5.县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省春蚕奖获得者子女;

  6.县级及以上“三名”“三坛”或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班主任)子女;

  7.援疆、援藏、援青及援外等干部子女;

  8.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对象子女;

  9.对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子女及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办理;

  10.本园教职工子女。

  (五)未被报名幼儿园审核通过录取的,家长可自主选择联系其它的幼儿园入园,不需要第二次进行网上报名。

  (六)“长幼随园”政策。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孩子,允许同一家庭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之间(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之间)相互转出转入;允许公、民办幼儿园因“长幼随园”转园适当突破规定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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