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元宵温州龙湾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及易燃物种类

导语 温州元宵节期间在部分区域指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及时间规定如下。

  温州龙湾区元宵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及易燃物的种类

  (一)《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

  (二)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四)孔明灯、钢丝棉等。

  龙湾区元宵节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19时至22时;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限内,以下指定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状元街道:龙腾北路与瓯江路交叉口堤坝至状元水闸;

  永中街道:永宁西路市民广场;

  海城街道:海城广场路海城公园。

  除上述指定区域外,龙湾区其他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温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查看温州燃售烟花爆竹规定,查看禁燃售区范围及时间、对违规燃放行为举报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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