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元宵温州龙湾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及易燃物种类
导语 温州元宵节期间在部分区域指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及时间规定如下。
温州龙湾区元宵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及易燃物的种类
(一)《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
(二)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四)孔明灯、钢丝棉等。
龙湾区元宵节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19时至22时;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限内,以下指定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状元街道:龙腾北路与瓯江路交叉口堤坝至状元水闸;
永中街道:永宁西路市民广场;
海城街道:海城广场路海城公园。
除上述指定区域外,龙湾区其他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温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查看温州燃售烟花爆竹规定,查看禁燃售区范围及时间、对违规燃放行为举报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