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文成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2人公告(7月13日—15日报名)

导语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二)岗位具体条件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如遇岗位101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增加至岗位20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文成县在职的专职社区工作者;

  2.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文成县民政局(文成县城东大道128号823室),报名咨询电话:0577-67708970。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文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毕业证书;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到2022年7月15日18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笔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于2022年7月28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文成县民政局(文成县城东大道128号82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应用、社区工作实务及写作,总分100分。

  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持温州防疫码“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设区市)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在笔试时间第28天以前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文成县委组织部、文成县民政局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按招聘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文成县委组织部、文成县民政局统一分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未聘用的考生进入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招聘单位根据需求,按综合成绩(2个岗位合并排序)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截止到下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发布之日。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笔试加分条件

  1.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 5分;

  2.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二)优先条件

  成绩相同情况下,退役军人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三)报考材料说明

  1.无户口簿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2.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3.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明。

  (四)体检说明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岗位101的法律专业,专业分类参考《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二级专业门类)下所有专业,专科所学要求为公安与司法大类(二级专业门类)下所有专业。

  2.经全县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还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需在三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聘相关事宜均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4.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非全日制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

  5.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疫情期间,根据文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7.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考。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聘人员与公告要求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文成县委组织部、文成县民政局、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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