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2023年2月批次)
导语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65名,报名时间:2月6日上午9:00-2月10日下午5:00。
选聘条件和对象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2023年2月批次)》(附件1)。
5.与选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选聘对象(符合其中一条)
1.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3.“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校期间荣获国家级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5.本科阶段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6.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师范类“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7.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本科阶段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2023年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8.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40%(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
9.温州市户籍或温州市生源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美术教师岗位和中职计算机教师岗位。
根据有关要求,2021年、2022年毕业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相关要求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认定标准为无社保缴费记录(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且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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