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教育系统选聘高校毕业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导语 202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7名,2023年4月7日9时起应聘对象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场资格初审和综合比选

  时间:2023年4月15日 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按时携带报名表(点此查看)、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点此查看)等材料到达现场进行报名确认、资格初审、面谈。在此期间,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

  各选聘学校通过查看简历、现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审核应聘对象报名资格,评估应聘对象与岗位匹配度,对应聘对象进行综合比选。

  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应聘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确定考核人选

  (1) 各选聘单位根据资格初审及综合比选情况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其中选聘岗位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可按1:2的比例确定),并通知相关对象

  (2)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对考核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数。考核人选名单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组织考核(满分100分)

  (1) 考核采取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模式,采用百分制。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

  (2) 考核对象考核前准备45分钟,考核时间10分钟。考核对象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分组抽取考核序号,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

  (3) 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如出现岗位计划末位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答辩形式,时间5分钟。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书

  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实际开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点此查看>>>202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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