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苍南县2023年核电人才联合培养公告

导语 根据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项目推进进展和实际招聘需求,每年动态确定联合培养人员数量。2023年,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面向苍南县应届高考学生选拔培养20人,其中文科类专业不超过3人,具体院校及专业需求如下:

  温州苍南县2023年核电人才联合培养公告

  一、联合培养

  三澳核电项目是国家核电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浙江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是苍南县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打造清洁能源示范基地的重要依托项目,对推动苍南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有效落实属地化人才培养,经浙江三澳核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苍南县人民政府与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联合培养核电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联合培养计划

  根据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项目推进进展和实际招聘需求,每年动态确定联合培养人员数量。2023年,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面向苍南县应届高考学生选拔培养20人,其中文科类专业不超过3人,具体院校及专业需求如下:

  三、联合培养对象

  1.苍南县户籍(2023年1月1日前已落户苍南);

  2.2023年应届高考学生;

  3.2023年温州市普通高中高三第二次适应性考试总分550分及以上;

  4.满足核工业从业人员健康认定。

  四、选拔录取程序

  联合培养按照“自主申报,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信息发布

  时间:4月下旬。

  由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苍南县教育局和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确定信息发布内容,通过相应渠道做好信息发布。

  2.意向申报

  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止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考学生向

  yuan.lin@cgnpc.com.cn投递意向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手机号码、报考学校及专业意向、苍南县户籍证明材料、应届考生证明材料、2023年温州市普通高中高三第二次适应性考试成绩。

  3.资格审核

  根据择优选拔的原则,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苍南县教育局和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市普通高中高三第二次适应性考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到低排序完成初步筛选,理科和文科专业分开排序筛选,5月底前将通过筛选的结果反馈至申请人。

  4.人才素质测评、面试、体检

  时间:6月11日-16日(高考后一周内)

  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和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依次组织开展人才素质测评、面试和体检。

  人才素质测评分人才测评和心理测评两个环节,测评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

  通过人才素质测评的人员安排面试,面试环节包含一面和二面(满分各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体检由苍南核电公司组织,面试通过的考生由苍南核电公司统一安排到温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苍南核电公司承担,体检结果根据苍南核电公司对于身体素质的健康认定标准为依据。如需复检的,由苍南核电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复检,体检通过人员纳入联合培养候选人名单。

  5.志愿填报

  高考成绩出来后1天内,联合培养候选人将本人高考成绩发送至yuan.lin@cgnpc.com.cn,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苍南县教育局和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根据候选人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不超过20名拟录用人员名单,若最后排名重分的候选人超过20名,重分候选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至第20名,结果于次日告知本人。

  6.确定首轮培养人员名单

  时间:8月10日前

  顺利被联合培养目标院校和专业录取的学生,将本人录取通知书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yuan.lin@cgnpc.com.cn,经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苍南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通知其正式为联合培养对象。

  7.补充招聘

  对于因候选学生未被联合培养目标院校和专业录取,或候选学生主动放弃联合培养资格,导致联合培养指标有空余的,由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和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苍南县教育局重新发布补充招聘通知。

  补充招聘学生只要满足联合培养目标院校和专业或满足中国广核集团校园招聘目标院校和专业即可报名。报名学生按照上述资格审核、素质测评、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重新组织人员选拔,对于通过素质测评、面试和体检的人员,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招聘指标用完为止。

  8.签订协议

  8月25日前,纳入联合培养的人员,由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与考生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书。签订协议时考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1.联合培养人员在大学学习期间,按照校方统一安排完成相关学业学习和实习活动。

  2.联合培养人员在校期间,除学校安排必要的实习外,假期需到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或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开展实习,由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或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安排实习内容和负责管理。

  3.联合培养人员在校学习和实习期间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否则可不予以聘用:

  (1)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满足苍南核电公司对身体素质的健康认定;

  (3)挂课数量不超过3门;

  (4)英语四级分数达到或超过425分。

  六、其他注意事项

  01、考生根据自身意向自愿报考有关院校和专业,清楚并愿意承担未被录取的风险。在大学学习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02、考生顺利毕业,并符合联合培养协议要求的,通过中国广核集团有关工作流程由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予以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安排运行、维修、技术、培训等有关业务领域相应工作岗位。

  03、咨询电话:

  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

  潘先生

  电话:0577-26646256;

  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肖先生

  电话:0577-59952817。

  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人民政府和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

  来源/苍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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