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公告(9月30日截止)

导语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目前发布最新人才招聘公告

  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公告(三)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目前拥有滨海校区、甬江校区、金竹校区三个校区和金海匠谷学区,办学面积近100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教职工700余人,形成“医康养”“数智造”两大特色专业群。

  一、人才引进计划

  (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高级职称

  正高一般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高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相关的职称条件,在所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博士研究生

  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较大的发展潜力。

  高技能人才

  一般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劳模、工匠、首席技师、技术能手、高技能工作室负责人等荣誉或入选省级及以上技能人才项目者,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教练、裁判或最高奖获得者。

岗位

专业要求

人数

民政康养专业集群教师

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妇幼保健医学、基础医学、儿科学等医学类相关专业;学前教育、教育康复学等教育学类相关专业

2

智能制造专业教师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2

人工智能专业集群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学、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

2

财会金融专业集群教师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等相关专业

1

智慧供应链专业群教师

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市场营销、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供应链运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2

艺术设计专业群教师

艺术设计、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等艺术学、设计学相关专业方向

1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类、政治学专业类、哲学专业类、历史学专业类、法学专业类

3

合计

13人

备注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硕士研究生

岗位名称

数量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资格条件

联系方式

智慧康养学院

民政康养专业集群教师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1.医学类专业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具有高级职称者最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可适当放宽年龄;

2.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教学经验或课程建设经验者优先

黄老师

0577-86556796

13958999640

人工智能学院

人工智能专业集群教师

4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数学、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

同等条件下:

1.具有软件开发或相关行业企业经历经验者优先;

2.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指导或参赛获奖者优先;

3.具有Unity、UE4等游戏引擎开发能力优先;

4.有VR虚拟现实开发经验者优先;

5.具有CCNA/CCNP/CCIE/HCIA/HCIP/HCIE软考网络工程师等证书优先。

蒋老师

0577-86556730

9720897@QQ.com

智能制造学院

智能制造专业集群教师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光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同等条件下

1.相关行业企业经历者优先;

2.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指导或参赛获奖者优先。

熊老师

13868633510

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专业集群教师

4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包装工程、印刷工程、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设计艺术学、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画等相关专业轻工技术与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制浆造纸工程等相关专业

同等条件下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有较强的英语口语会话能力者优先。

李老师

15267533796

艺术设计学院

实训指导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计算机、包装工程、印刷工程、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设计艺术学设计等相关专业

获得包装、设计、印刷领域省级一类赛事一等奖;或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设计相关先进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智慧财务学院

财会专业群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大数据会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

计算机信息管理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徐老师

0577-86556780

13506774391

思政专任教师

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类、政治学专业类、哲学专业类、历史学专业类、法学专业类

1.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各类教学技能比赛奖项或主持参与过思政类项目者优先;

2.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地点(含温州东方技工学校)。

林老师

13868332288

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交流管理岗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不限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雅思6.5分;

2.有留学经历者优先,有高校相关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高老师

0577-86531080

970975524@qq.com

心理咨询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心理相关专业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二级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中级)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3.具有高校中级职称、主治医师、中级心理治疗师等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4.同等条件下有高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优先。

林老师

0577-86538457

13626573803

思政辅导员(1)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不限

1.性别:女;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4.心理学相关专业或获得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初级证书及以上者优先;

5.以下情况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①具有五年高校学生工作经历;②获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③退役军人,且获省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

思政辅导员(2)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不限

1.性别:男;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4.心理学相关专业或获得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初级证书及以上者优先;

5.以下情况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①具有五年高校学生工作经历;②获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③退役军人,且获省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

计算机网络应用 专任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相关专业

1.具有计算机相关行业经历者或者中职技工学校计算机教师经历者优先。

2.具有高校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者,学历可以放宽到本科。3.教师工作地点在温州东方技工学校。

陈老师

13456012903

德育导师(行政岗)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1.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

3.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管理或学生心理教育、德育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4.工作地点在温州东方技工学校。

合计

28

备注

国内双一流硕士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享受讲师待遇;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参照学校实训员管理。

  (三)储备岗位

岗位名称

数量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资格条件

联系方式

思政辅导员(储备1)

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工作经历:本科学习期间累计不少于1年院(系)级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毕业后高校专兼职辅导员或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

4.来校后要求入住学生公寓,且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不少于5年;

5.心理学相关专业或获得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初级证书及以上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具备学生工作相关资格证书及德育体育美育等相关技能证书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林老师

0577-86538457 13626573803

思政辅导员(储备2)

1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1.退役军人专项岗;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工作经历:学习期间累计不少于1年院(系)级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毕业后高校专兼职辅导员或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

5.来校后要求入住学生公寓,且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5年;

6.同等条件下具备学生工作相关资格证书及德育体育美育等相关技能证书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合计

6

备注

储备岗位人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及误餐补贴等其他福利按学校储备人才文件执行。入职后,经储备辅导员综合考核,可转为正式学校编内教职工(具体以学校储备辅导员转正考核办法为准)。

  二、相关待遇

人才类别

人才层次

相关待遇

备注

年收入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政府配套政策

正高(专业带头人)

第三层次:领军人才

1.学术型领军人才,正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生导师资格和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

2.教学型领军人才,正高职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在国内外大学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担任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3.产业型领军人才,正高职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60-80万元

100

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1)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

(2)人才公寓:符合温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3)租房补贴:按温州市人才类别ABCDEF进行人才认定后,A类人才一事一议,BC类、DE类、F类人才按每年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标准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享受上述人才公寓的则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4)购房优惠:E类及以上人才在温购房可享受至少6折的优惠。

合同目标另议

高级职称

第四层次:带头人

1.学术型带头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职称和博士学位;

2.教学型带头人,应具有正高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和国内外大学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担任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3.产业型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硕士以上学位

40-60万元

60-80万

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8万元

高级职称(博士)

骨干人才

20-40万元

20-60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

博士研究生在首聘期可根据学校职称评聘相关办法申请直聘副教授合同目标另议

高技能人才

一人一议

其它说明

具体业绩参照《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与聘任实施办法》执行

  三、应聘程序

  (一) 应聘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我校招聘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相关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学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具体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若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为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学籍证明。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核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评估。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初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初审回复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用面谈等方式进行初评初选,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

  (三)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已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1.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通过考核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特殊岗位根据需要增加技能考核,具体以考核通知为准。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具体以考核通知为准。

  2.储备岗位考试采取面谈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具体以考核通知为准。

  3.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学校根据考核情况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付。

  考察着重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教学科研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2.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的,不予录用。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4.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补充说明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随时招聘,随时考核,相关岗位招满为止,并且允许空缺,不再另行公告。

  年龄要求:储备岗位30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技能人才40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和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50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紧缺人才经审核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如二级用人单位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专业的优秀对象因故未被其他二级单位录用;或二级用人单位在招足需求岗位计划数后,对未被录用但特别优秀的对象有意愿予以录用,因而需临时增加用人计划的。如有上述两类情况,二级用人单位报人事处同意,可予以调剂录用。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录用对象。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学校的二级学院和用人部门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审查认定。

  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的,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请报考人员自行上传研究生和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资料,由学校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审定是否符合要求。

  注: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的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3年8月1日。公告中涉及年收入均指全年税前收入,未尽事宜详见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邮政编码:325000

  联系电话:0577-86556959;0577-86533989(任老师 徐老师)

  招聘系统报考方式:打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招聘网站-招聘系统地址注册报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温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事业单位】获取温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招聘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招聘要求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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