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在职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政府资助指南
导语 温州在职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政府资助办理流程?温州在职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政府资助条件?温州本地宝为你一一解答。
理依据温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资助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温组发[2002]169号)
受理对象凡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中考取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包括考取国外境外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户口在温州市;
3、在温有一定的工作年限和工作实绩。
办理材料: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表、单位证明
办理程序:
1、拟申请人员在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上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批后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报送市教育局(高教处);申报时间自每年8月起至次年2月底止。
2、市教育局(高教处)对就读机构、就读年限、就读类型进行认定审核。3月底完成。
3、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对入学条件进行审核,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7天;最后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并向社会公布。4月底完成。
4、市人力社保局与申请人和担保人签订《协议书》,并公证。
(1)担保人条件:与资助对象无夫妻关系;温州户籍;有固定工作单位及固定收入;
(2)需带材料:资助对象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担保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单位出具的本人基本情况及月收入证明(在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上下载)。
5、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协议书》的规定向申请人或其所在单位提供资助款。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每年8月起至次年2月止
办理地址:温州市教育局高教处(纺织路温州第二十一中学内)
联系电话:8863660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