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温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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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即“知分填志愿”。报考普通高中公费生、择校生及职业中专5年制和“3十2”高职班的考生均应填写《2013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志愿表》(附件3)。共设置4个批次15个志愿。

  (一)第一批次:省一级重点高中共2所学校,即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

  报考上述2所学校公费生可填报2个志愿,择校生可填报2个志愿。

  (二)第二批次:共3所学校,即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上述3所学校公费生联合招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分数线,设1个志愿。

  择校生可填报上述3所普通高中中的2个志愿,并注明是否兼报学前教育大专班。

  (三)第三批次:共2所学校,即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

  报考上述2所学校公费生可填报2个志愿,择校生可填报2个志愿,并注明是否兼报学前教育大专班。

  (四)第四批次:5年制和“3十2”高职班共3所学校,即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市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报考上述学校可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其他专业。

  二、录取顺序和办法

  (一)公办普通高中及5年制、“3十2”高职班招生录取

  首先划定普通高中及5年制、“3十2”高职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达到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生办公室将按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数,分批次择优录取。

  1.提前批为特色高中、特色实验班

  (1)特色高中。今年招生学校有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考生根据上述学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到学校报名,参加学校相应的专业知识测试,学校严格按考生的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的考生都要参加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要求的考生,在提前批予以正式录取并公布。

  (2)特色实验班。今年招生学校有温州第二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每所学校各招2个班。考生根据兴趣爱好自愿到办班高中学校报名,学校严格按特色实验项目要求和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在提前批被特色高中和特色实验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2.第一批为省一级重点高中(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下同)

  (1)公费生。根据省一级重点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按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下同)择优录取。(先录取定向生,省一级重点高中定向生招生办法见附件1)

  (2)择校生。严格按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二批共3所学校

  (1)公费生。报考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公费生联合招生的考生,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学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均衡派位,分配到3所学校就读,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2)择校生。严格按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第三批共2所学校

  (1)公费生。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按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择校生。严格按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第四批为5年制和“3十2”高职班共4所职业学校。

  严格按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录满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6.确定考生顺序位。根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含特长加分和政策照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

  (1)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合计得分高的考生;

  (2)按英语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3)按科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4)按社会思品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7.学前教育大专班在第二批次前录取。凡被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

  (二)民办普通高中及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

  要求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的考生一律不填报志愿,直接向民办普通高中及职高类学校报名。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报名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控制在普通高中择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5分以内,不录取己被普通高中公费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凡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

  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自主招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职能处室备案。

  附件

  1.2013年市局直属省一级重点高中定向生招生办法

  2.2013年市局直属省一级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计划

  3.2013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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