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积金缴存指南

导语 温州公积金缴存应该提供哪些材料,温州公积金缴存额度和比例是多少等等,这些都是温州公积金缴存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将对此详细解答。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4810元;下限为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 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灵昆街道、瓯江口产业集 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2010元/月;洞头区(灵昆街道除外)1800 元/月)。

缴存手及地点

办理官网:浙江政务服务网

单位缴存业务

温州单位公积金缴存指南

个人缴存业务

温州个人公积金缴存指南

其他缴存业务

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登记

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注销登记

温馨提示: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

缴存地点:

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一览

缴存基数

2021年度温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普遍发放享受的工资收入项目及标准,由同级组织、人社、财 政部门核定,并按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4810元;下限为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 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灵昆街道、瓯江口产业集 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2010元/月;洞头区(灵昆街道除外)1800 元/月)。

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何在线办理?

7月1日起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附政策原文)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按12%执行。社会团体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2%执行。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原则上应当一致。

2021年温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补充通知



月缴存额计算

月缴存额度计算

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个人自愿缴存

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个人自愿缴存职工,应按不低于4962元(统计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8270元(统计月平均工资标准)的范围自主确定缴存基数,并按24%的缴存比例全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其中,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个人自愿缴存职工,应按8270元作为缴存基数标准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额度查询

温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信息查询步骤

01、首页点击“公积金”,或者搜索“住房公积金”即可进入服务,

02、点击页面“住房公积金”事项,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点击“添加账户”,添加个人名下公积金账户信息;

点击“账户详细信息”—“基本信息”,即可查看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等信息。

缴存证明办理

缴存证明打印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明细证明打印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输入“住房公积金”进入页面;进入页面后点击“缴存证明打印→个人缴存明细打印”,选择相应的打印时间,即可下载和打印个人公积金缴存明细。

或: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页面底部选择“办事服务→个人办事→部门导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事事项中找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查询”,点击“在线办理”后进入点击“公积金缴存明细查询”办理个人公积金缴存明细查询打印。

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打印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输入“住房公积金”进入页面;进入页面后点击“缴存证明打印→异地缴存证明打印”,选择正确的公积金中心即可下载和打印异地缴存证明。

或: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页面底部选择“办事服务→个人办事→部门导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事事项中找到“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异地证明)”,点击“在线办理”后进入下载和打印异地缴存证明。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查询办理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页面底部选择“办事服务→个人办事→部门导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事事项中找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查询”,点击“在线办理”后进入查看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及公积金贷款明细查询。


异地缴存证明

缴存职工如何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证明》?

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这四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可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选择“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申请”服务事项办理。

(具体步骤:点击“浙江政务登录”,选择“个人用户”填写账号密码进行登录,进入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页面点击“开始办理”,进入申报信息填写界面,核对基本信息,选择正确的缴存地和贷款地,填写完点击“提交”,显示“提交成功”表示申请开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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