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区小升初招生办法有哪些

导语 小升初对孩子来说读书生涯很重要的一件事,关于小升初招生办法的相关信息要不要了解一些呢?温州市城区小升初招生办法的相关信息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好了,快来一起看看吧!

  小升初招生办法

  (一)免试

  1.小学升初中的学生不进行升学考试。

  2.各小学向初中学校提供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和健康档案。素质报告单由鉴定性评语、文化课质量检测成绩、技能测试结果、体质状况四部分组成。

  (二)相对就近入学

  1.鹿城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现役军人、引进人才和温商回归人员子女)

  就近入学是指市教育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学校,在招生时将学生(报名对象)按其父母居住地(拥有产权,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分配到其附近的初中入学。

  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第二中学三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起始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16年8月31日)。上述三所学校和温州市实验小学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从2015年4月起,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实施)。2019年开始,上述三所学校建立招生预警机制。

  具体规定如下:

  (1)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的,按产权证件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学。

  (2)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上述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入学。

  (3)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就地安置的,在就地安置地安排入学;属外迁、且没有其他房屋产权的,2020年7月底前入住的,在外迁安置地就近入学。

  (4)华侨子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0〕150号)回国读书的华侨子女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的同等待遇,在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也可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集中接受华侨华人子女的学校入学。

  (5)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为依据。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初中招生的房产依据。

  (6)家长填写的产权信息在“温州城区初中招生系统”上比对成功的,报名时不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7)其他不属上述情况的,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统筹安排。

  2.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就读且父母有鹿城城区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仰义街道、丰门街道、七都街道、藤桥镇、山福镇户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父母产权所在位置,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按片区指定学校统一调配入学。

  3.符合条件的非鹿城城区户籍,且父母无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招收符合条件的非鹿城城区户籍,且父母无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居民。

  根据《温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的意见》(温委办发〔2012〕94号)精神,结合鹿城区府办《关于印发鹿城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温鹿政办〔2014〕2号)文件,父母一方参加积分管理并符合入学要求,由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生办公室按“积分高者优先”原则,对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新居民随迁子女统一调配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就学。

  (三)辖区确定

  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各小学毕业生生源分布情况与各中学招生计划,按就近入学原则进行调整平衡,确定分配辖区。

  (四)民办学校和特色学校的招生

  1.温州市绣山中学招生对象为鹿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在鹿城区(市局直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温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对象以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浙南产业集聚区)为主,同时可以面向各县(市)招收部分学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各校制定后发布。

  2.温州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继续招生6个班级。

  4.尝试在市局直属初中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特色项目培育,符合条件学校招生数控制在2%以内(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发文)。

  上述民办学校和特色学校的具体招生办法见各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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