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温州个税住房贷款专项常见问题汇总(更新)

导语 事关你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规定,个税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系列新确定的优惠将落地。

  1、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3、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4、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6、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7、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

  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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