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市人才落户申请材料

导语 《乐清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明年1月起施行!温州乐清市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原则,实行户口迁入地条件准入制。

  《乐清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可以在本市城镇地区先落户后择业。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市委人才办出具的分类人才认定证明或者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者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3.乐清市内无房产证明;

  4.落户地证明;

  5.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随迁的,还需提供相互关系证明。

  原籍本市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将户口迁往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

点击查看》》《乐清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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