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医保断缴三月有什么影响?(职工+灵活就业+城乡居民)

导语 参保期内不申报、不按时足额缴费(缴费卡里保费不足)均视为中断参保。非集中参续保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完成缴费的,中断3个月(含)以下的,参保当月封锁,次月享受医保待遇;中断3个月以上的,参保当月及次月封锁,次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温州市医保断缴三月有什么影响?

  单位职工医保:单位职工医保欠费待遇封锁规则已于2022年12月20日起在温州全市上线。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单位医保欠缴后,单位在职职工会暂停医保待遇享受。具体规则如下:自用人单位欠缴的第二个自然月3日后(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职职工暂停待遇享受,医保部门以税务部门入库数据为准,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到账执行。税务机关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的期限,一般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不超过六十日,自第二个自然月起满2个月,若用人单位仍未缴纳的,欠缴期间在职职工医保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灵活就业参保: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灵活就业参保中途欠费,即征缴月的次次月3日内(节假日顺延至首个工作日)未到账,停止待遇享受,欠费补缴到账后需次次月重新开始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期内不申报、不按时足额缴费(缴费卡里保费不足)均视为中断参保。非集中参续保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完成缴费的,中断3个月(含)以下的,参保当月封锁,次月享受医保待遇;中断3个月以上的,参保当月及次月封锁,次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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