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的公民,不分性别、职业、民族、宗教信仰,均属优待对象,发给《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简称《优待证》),持《优待证》享受本规定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1、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2、1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照1张。
户口所在地的村和社区进行申报,上报镇(街道)、县(市、区)老龄办,再送省制证点统一制作。
文成县民政局
温州市文成县建设路125号
0577-67862242
永嘉县民政局
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
0577-67222381
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振瓯路57号
0577-88508256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工本费2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