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资规定
温州市病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温州市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温州市产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病假工资规定
从2021年8月1日起,浙江省调整:
月最低工资 标准。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加班工资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即公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举例计算
如,某人正常工作月工资为5000元,即日工资为229.89元(即5000/21.75),时工资为28.74元(即8小时工作制)。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一个小时的工资为43.11元(即28.74×150%),假如每月平日加班共6小时,那么该月总工资为5258.66元(即5000+43.11×6)。
2、休息日(即公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一个小时57.48(即28.74×200%)元,休息日上班算作全天加班,所以休息日工作一天(按8小时算)工资为459.84元。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一小时的工资为86.22元(即28.74×300%),法定休假日上班算作全天加班,所以法定休假日上班一天(按8小时算)工资为689.76元。
产假工资
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举例计算
如,某人正常工作月工资为5000元,产假规定工资、福利与正常一样,所以,产假月工资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