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参加温州城乡医保大病保险待遇

导语 温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哪些待遇呢?住院统筹待遇与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多少?大病保险待遇是怎样的?下面和温州本地宝一起看看吧!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住院统筹待遇、门诊统筹待遇(含慢性病门诊待遇)及大病保险待遇,具体如下:

  大病保险待遇

  市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一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一个医保年度内,全市大病保险设一个起付标准,大病保险的最高补偿限额暂按起付标准的15倍设定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35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因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标准至起付标准15倍(即325000元)以下的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

  其中我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其他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贫困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即17500元),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65%),全面取消贫困人群大病保险封顶线。

获取温州医保报销资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温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取温州最新医保缴费基数,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医保办事机构地址等内容。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