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市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指南
导语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在特殊情况下如何提取呢?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申请?温州本地宝整理了相关提取指南,希望可以帮到你!
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市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一)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金额不能超过经社保部门报销后自付部分的金额,经社保部门报销后的医疗费用结算凭证,需在结算后一年内,须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借款人及配偶),申请签订协议,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内转偿还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本息合计额的;
(三)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的职工(借款人及配偶),申请签订委托书,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根据当月的月还贷本息,次月提取划转至职工还款账户的;
(四)既有住宅按规定申报加装电梯的职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需提供:
1.身份证明;
2.借记卡;
3.婚姻状况证明(配偶身份证明);
4.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的诊疗证明书;
5.医疗费用结算凭证。
二、申请签订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协议书的,需提供:
1.身份证明
三、申请签订公转商贴息贷款委托按月还贷提取委托书的,需提供:
1.身份证明
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提供:
1.身份证明;
2.借记卡;
3.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4.施工安装协议;
5.费用筹集分摊方案;
6. 其配偶参与提取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其他情况提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工作日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投诉:0577-12329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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