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市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导语 温州购买二手住房怎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费用需要多少?办理方式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跟随温州本地宝一起来看看。
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一)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其房屋坐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三)自有资金部分符合规定且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作为抵押;
(六)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未能办理抵押登记前,能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七)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八)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含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再次申请贷款的规定;
(九)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
(十)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
一、购买二手房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个人信用报告—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3.还款账户(银行卡);
4.身份证明;
5.户籍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6.婚姻状况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7.缴存和贷款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8.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契证)—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9.契税完税凭证—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二、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个人信用报告—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3.还款账户(银行卡);
4.身份证明;
5.户籍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6.婚姻状况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7.缴存和贷款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8.拆迁安置贷款提供拆迁安置协议—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9.拆迁安置贷款提供拆迁房屋评估单;
10.拆迁安置贷款提供安置房屋评估单;
11.拆迁安置贷款提供差价结算单;
12.已收房款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3.预告登记证明;
14.首付款凭证。
注1:异地公积金缴存的,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
注2: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居住证”。
注3: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人才办的“高层次人才证明”。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个人信用报告(管理机构受托银行查询,有限期30天;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征信报告)—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3、还款账户(申请人受托银行借记卡);
4、身份证明;
5、户籍证明(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不明确或未成年子女户口未登记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6、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提供单身申明具结书;1份;已婚的,提供配婚姻证和配偶身份证明;1份;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离婚后未再婚申明具结书)—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7、缴存和贷款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家庭(夫妻双方和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的住房套数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8、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契证)—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9、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的税收缴款通知书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0、拆迁安置贷款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房的—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1、拆迁安置贷款提供拆迁房屋评估单-拆迁安置房的;
12、拆迁安置贷款提供安置房屋评估单-拆迁安置房;
13、拆迁安置贷款提供差价结算单-拆迁安置房;
14、已收房款证明-拆迁安置房—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5、首付款凭证-拆迁安置房;
16、预告登记证明-拆迁安置房;
17、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异地缴存职工)—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8、居住证(海外高层次人才)—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9、高层次人才证明(人才办出具的人才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登记(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待抵押登记完成后,依据承诺发放时限,发放贷款款项,并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5工作日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投诉:0577-12329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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