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苍南县公办学校报名政策照顾对象
导语 2020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和“零择校”。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户籍为主、网上报名、分类分批审核录取的招生办法;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
小学招收的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的对象为2020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2020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户籍为主、网上报名、分类分批审核录取的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报名政策照顾对象
符合以下规定的,由县教育局统筹照顾到公办学校就学(照顾的公办学校不含县少年艺术学校、县体育运动学校、县艺术中学):
①驻扎在苍南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我县范围内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③华侨、华人、港澳台胞子女;
④我县范围内省绿叶奖、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
⑤县委、县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我县范围内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⑥我县范围内县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县政府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我县企业E类及以上人才子女和企业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才子女;
⑦在我县公民办学校任教的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第二层次(县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子女;
⑧根据《苍南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优质公办学校工作的通知》(苍新居民〔2020〕3号)文件精神,经评选,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⑨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子女。
以上申请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除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外),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持父母身份证明、荣誉证书、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胞子女,需另提交苍南县委统战部(侨办)或县委办(台办)证明、现监护人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需另提交县人社部门文件、相关高级人才证件、居住证明〕,于5月28日至29日到县教育局310办公室报名,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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