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瓯海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条件

导语  2020年瓯海区小学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持有经区教育局核准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如下: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持有经区教育局核准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符合瓯海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之一的。其中,居住在瓯海区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已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未办理居住证的,其父母一方须在瓯海区办理居住登记,且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居住登记和社保缴纳计算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2. 已在瓯海区小学建立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3. 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4. 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商品房购买合同(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适龄儿童。

  5. 允许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须符合招生范围地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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