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招生纪律

导语  2020年瓯海区小学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如下:

  (一) 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各学校不得拒收依法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民办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私下组织招生工作或者超计划招生。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二) 规范入学编班管理

  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并实行常态编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快慢班。规范学校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三)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加强对学校招生审核和监管力度,对于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民办学校违规的,按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星级降档、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四) 严查非法办学

  严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责令并督促法定监护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温州本地宝 ,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生入学】即可获取温州幼升小、小升初、幼儿园报名指南、招生公告、网报入口+时间。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