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永嘉积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温州永嘉县发布《永嘉县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自2020年9月14日起实施。温州本地宝来你了解永嘉县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永嘉县新居民申请积分住房租赁补贴条件:

  (一)在永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我县就业、居住均满 1年以上(含),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上(含),起算时间以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公布积分制申请结束日期前为准;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同户口父母在我县境内无私有房产,申请人无用人单位提供的无偿住房且未在我县享受过其他各类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三)按时按照我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规定申请积分;

  (四)房屋租赁合同经租赁房屋所在地乡镇(街道)备案(申报)登记确认。

  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实行定额定量管理,年度保障名额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我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新居民数量、年度保障计划要求等综合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并集中受理一次。新居民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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