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超标电动车过了过渡期怎么办?

导语 温州市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已过半,到期之后,温州部分手续正规的“超标”电动车有哪些管理政策?温州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解答:

  温州超标电动车过了过渡期怎么办?

  答: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7年,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7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早于该期限不得上道路行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等方式,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

  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温州本地宝 ,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获取温州电动车上牌地点、办理时间、材料流程、咨询方式、相关问题解答。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