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温州永嘉县城乡医保待遇水平有何变化?

导语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合永嘉县从10月起开始组织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征缴工作。整项征缴工作于10月14日开始!2021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看

  2021年城乡医保永嘉县调整待遇水平

  (1)普通门诊待遇适当调整。

  设置门诊起付线100元。年度报销封顶由去年的实报封顶600元,调整为按符合医保费用1500元控制,起付线以上1500以内按相应比例报销。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由20%调整为35%,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保持50%不变。

  (2)住院待遇适当提高。

  继续拉大县内医院与县外医院报销比例的差异,县级医院报销比例较去年提高5%-10%,基层医院报销比例达到85%,县级医院报销比例达75%,县外医院报销比例保持不变。

  2021年永嘉居民医保享受待遇的时间:

  2020年缴费期限内参加我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因户籍迁入等原因年中参加我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完成参保缴费后的次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的新生婴儿,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

  3个月之后完成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参保缴费后的次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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