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指南
导语 日前,温州市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本月起,温州市低保标准再次上调,全市各地按标准分二档执行。
据悉,机制调整后低保标准将与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标准按照2019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来确定。
低保标准第一档地区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浙南产业集聚区、乐清市、瑞安市,每人每月补贴金额由804元调整为886元。洞头区民政局咨询电话:63483104。
第二档地区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每人每月补贴金额由804元调整到814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温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取温州低保申请指南、低保申请书范文、低保标准、申请条件、收入核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