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市学历落户条件及材料是什么?
导语 《乐清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明年1月起施行!温州乐清市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原则,实行户口迁入地条件准入制。
温州乐清市具有高中(包括中专、技校)以上学历,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在我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在本市城镇地区落户。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明,或者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连续1年的乐清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乐清市内无房产证明;
6.落户地证明;
7.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随迁的,还需提供相互关系证明。
具有突出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人才,经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或者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核准,可以不受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限制。
原籍本市的人才,可以不受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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