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开启人行道违停群众举报通道(附举报方式)
导语 注意!为进一步加强永嘉县范围内的人行道违停处罚和严管力度,增强群众的参与度,根据严管重罚和城市有序化管理要求,永嘉县决定开展人行道违停群众举报工作。
关于开展人行道违停群众举报实施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永嘉县范围内的人行道违停处罚和严管力度,增强群众的参与度,根据严管重罚和城市有序化管理要求,永嘉县决定开展人行道违停群众举报工作。
一、实施目的
通过丰富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途径,更好地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以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营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市容环境,为创建文明县城打下基础。
二、举报区域和时段
(一)违停举报区域温州市永嘉县主次干道等路段人行道。
(二)违停举报时间举报时间为7:30至18:00(特殊时期例外)。
三、 举报主体
永嘉县年满18周岁的市民
四、举报方法
(一)举报入口进入浙里办,选择定位“永嘉县”,搜索“永嘉违停举报”,选中点击举报模块,阅读注意事项后,击“确定”按钮,开启举报功能。
(二)操作方法确保手机的网络和定位功能处于开启状态,按照软件提示说明,分别拍摄上传车身照片(证明车牌号、型号、颜色及全貌)、驾驶室照片(证明驾驶员不在驾驶室)、车辆停放远景照(证明停放人行道及地理位置),核对违章时间和当前位置等必备信息,如定位地址翻译有误,填写正确的违法具体地址,点击“本人对此举报的真实性负责”后,即开始向我局后台传送提交人行道违法停车举报证据,等待执法人员人工审核。
五、违停事实确定及处罚程序
(一)确定专人审核我局指定有执法权限的专人审核违停举报。
(二)审核过程
1.审核立案: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照片清晰无误、足以确认当事人车辆在人行道违法停车的,由执法队员审核通过,给予立案,录入违停系统并给举报人短信推送已立案消息;
2.审核不通过的,不予立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