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工退休、离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及流程
导语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的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01、申请条件
(一)职工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
(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账户封存或销户手续后,才可办理提取
02、办理流程
(以“浙里办”APP为例)
打开“浙里办”APP,首页点击“公积金”,或者搜索“住房公积金”进入服务,点击“添加账户”即可,添加个人名下公积金账户。
点击住房公积金页面“公积金提取”事项,选择“离休、退休提取”进行办理。
线上其他渠道:
1.支付宝(市民中心);
2.浙江政务服务网。
新入职的职工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办理?
答:如该职工在本市已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原单位为其办理封存手续后,可直接办理同城转入业务;如该职工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直接办理职工开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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