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具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指南
导语 温州本地缴存职工向长三角范围内(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的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或长三角范围内缴存职工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可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开具或注销《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异地缴存证明”)。
01 、申请
①通过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专栏登录,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csj.sh.gov.cn/govService。
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首页,下拉找到“个人服务”板块,在“其他”中选择“公积金异贷证明申请”服务事项
②职工选择自己所属地区,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或打开手机APP扫码登录
③进入申请页面,仔细阅读“办理须知”后,点击“开始办理”申请开具证明
④填写申报信息,注意正确选择缴存地中心和贷款地中心,如下图:
⑤点击“提交”后,显示“提交成功”,表明申请开具完成
⑥“办件中心”显示“预审通过”表示开具证明成功
⑦选择“查看详情”后点击“查看证明”,可查看缴存中心开具的异地缴存证明
02 、注销
如缴存职工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具过异地缴存证明,但没有使用该证明办理异地贷款的,如需重新开具的,必须先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原证明的注销申请,后台审核通过后可再次开具。
其中,贷款中心未读取查询过的原证明在注销申请提交后可自动注销,贷款中心已读取查询过的证明,须由贷款中心核实注销原因后进行注销。
①登录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后,找到页面最上方人形图标和名字,点击即可进入“办件中心”查看“我的办件”
②对于状态是“预审通过”的证明, 选择“查看详情” 后点击“注销”
③提交注销申请(贷款中心已读取查询过的证明,注销申请提交后须由贷款中心核实注销原因后进行注销)
④完成注销。(办理信息——办理环节,显示:办结,就表示证明已注销成功。)
⑤注销成功,“办件中心”状态显示办结
温馨提示
办理过程中如遇登录问题,可先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四级实名认证后重新登录。如遇其他问题,可咨询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 0577-12329 0577-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