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才房票补贴房票结算方式

导语 根据鹿城区年度财政预算以及人才房票申请资格核定情况,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制定人才房票补贴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在鹿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实施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人才房票补贴房票结算方式

  人才房票补贴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将《鹿城区人才购房房票》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并核验,按票面金额一次性抵扣房款,房票可抵首付,但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区住建局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盖章,注明人才类别、人才房票补贴额度和产权行政限制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凭《鹿城区人才购房房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关材料报区住建局核查并申请办理结算。

  2.购买二手住房

  人才购买二手住房时,凭《鹿城区人才购房房票》、房屋买卖合同至区住建局办理预登记,区住建局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盖章,注明人才类别、人才房票补贴额度和产权行政限制时间。人才先行支付购房款,并凭房地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人才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凭《鹿城区人才购房房票》、房地产评估报告、不动产权证及相关材料,报区住建局核查并申请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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