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安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如何申请?
导语 根据《瑞安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法》,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范围和对象分别为:孤儿(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家庭儿童、自身困境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温州瑞安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如何申请?
申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主要分为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
注意:申请“自身困境儿童”必须先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家庭经济核对。
一、线下申请
线下申请补助的,由监护人、家庭成员或其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其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
二、线上申请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孤儿救助资格认定及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或“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
所应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瑞安市孤儿认定“一件事”申请表》或《瑞安市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一件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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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孤儿认定“一件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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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一件事”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父母重度残疾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的,需提供国家标准相应等级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失踪人员,需提供法院宣告失踪的文书或公安机关证明;服刑在押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和监狱服刑证明;强制戒毒的,需提供强制戒毒证明;患重病的,必须提供我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家庭困难(低保、低保边缘户) 等证明。
4.市民政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困境儿童补助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从次月起停发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
(一)死亡的;
(二)依法被收养的;
(三)父(母)重新履行抚养义务的;
(四)父(母)一方刑满释放或强制戒毒结束的;
(五)儿童自身疾病或其父(母)疾病治愈的;
(六)残疾恢复,等级不符合规定的;
(七)已年满18周岁具备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满18周岁仍就读全日制院校的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补贴至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为止),一次性发给6个月的基本生活费。
(八)其他按规定需停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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