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龙湾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导语 龙湾区2025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已安排,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龙湾区2025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

  具有龙湾区户籍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或在龙湾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均不在龙湾区范围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认定对象

  (一)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三)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龙湾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

  (六)符合认定条件的,服役地在龙湾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学生,通过国考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2025年6月6日至6月19日。为避免网络拥堵延误报名,请尽量在6月18日前完成网报。申报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申报人尽量在网报开始前下载“学信网”手机APP进行学历核验。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申请人所提交的PDF材料里照片或者图片须内容清晰,裁剪照片周边多余信息,严禁修图,正向排版。

  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还须用网报的手机号实名申请钉钉,扫二维码加入“龙湾2025年上教师资格认定交流群”钉钉群,修改“我在本群的昵称”为“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姓名”,方便材料提交、政策咨询、信息沟通。入群需审核,网报未成功,入群申请将不予通过;网报成功的,请耐心等待入群审核。

  (二)线上材料提交与审核

  网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及时把证书材料按清单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统一用“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姓名+手机号码”来命名,用附件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至邮箱:lwqjyjrsk2024@126.com。

  1.电子PDF文档提交清单: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均可,下同);

  (2)户口簿(需户主页及本人页,仅龙湾区户籍的申请人提交)、最新电子居住证在线截图(仅非龙湾区户籍的申请人提交)、在校就读证明(仅在龙普通高校就读学生提交);

  (3)学历证书,若学历未能通过网报系统核验,还需要提供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11年前的职高幼师学历无需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若普通话证书未能通过网报系统核验的,还需提供普通话测试成绩在线查询网址和截图,或浙里办上查询的成绩证明;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直接下载。

  2.PDF文档提交时间:2025年6月6日至6月19日。

  建议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尽快(6月19日前)将电子材料PDF文档发至指定邮箱,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577-86359930。

  (三)现场确认及体检

  1.现场确认及体检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7日上午半天,具体时间在钉钉群另行通知,须空腹。

  2.现场确认及体检地点: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龙湾区海滨街道永强大道4866号)。

  申请人员按“龙湾2025年上教师资格认定交流群”钉钉群通知错时在医院1号楼5楼体检中心分批确认后,再参加体检,体检费由医院现场收取。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巳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申请人员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责任自负,不再另行安排。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有居住证的申请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

  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档案还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直接认定人员与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无需提交);

  (6)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需提交证书原件;

  (7)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其中1张粘贴至体检表上。

  在网报时,凡能够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验比对的,只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校验比对不成功的申报对象,需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

  五、网络公示及证书发放

  经评审通过网络公示一周,申请人员可登录龙湾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fw.lwedu.cn查询认定结果。

  认定通过者7月中下旬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快递寄达方式发放。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电子材料PDF文档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网报时间、错选认定机构、提交材料不全不及时或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相关工作的,本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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