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温州永嘉县普通高中类招生安排

导语 2025温州永嘉县普通高中类招生范围、录取要求、招生方式、录取批次等内容,详见正文。

  普通高中类招生

  1.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县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

  2.录取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考生报考体育、艺术、信息学特长生时,其相应的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必须达到A等。永嘉中学、温州翔宇中学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未达到2A3B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以下学生:(1)未在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中报名的;(2)未参加我市中考的;(3)中考成绩在永嘉县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4)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未达5B的。

  3.招生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分统一招生、分配生招生、跨县统筹招生、特长生招生等类型方式。

  (1)统一招生。在规定招生范围内,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过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2)分配生招生。以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分配生招生。

  分配生招生对象。符合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资格,综合素质评价需达到2A3B及以上,且在永嘉县内同一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分配生招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民办学校规范前后和校网优化前后就读的学校视为同一学校。

  分配生名额分配办法。认真落实《2024年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嘉县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发〔2024〕21号)要求,遵循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的原则,永嘉中学不得低于7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根据2025年各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人数将分配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要向农村初中倾斜,保障小规模学校1个分配生推荐名额。

  分配生名额分配公式(计算结果若为小数,则取小数点后1位四舍五入为整数):

  学校分配生名额=全县分配生名额基数×(学校毕业班学生数/全县毕业生总数)。2023年被规范的民办初中学校分配生按规范时原学校为单位进行统筹分配,分配名额以规范时学籍在被规范初中学校的毕业班学生数为基数进行分配,不再分到规范后就读初中学校(下同);2024年被校网优化的学校分配生按校网优化时原学校为单位进行统筹分配,分配名额以优化时学籍在被优化初中学校的毕业班学生数为基数进行分配,不再分到优化后就读初中学校(下同)。

  全县分配生名额基数:以永嘉中学2025年招生计划数的70%,确定全县分配生名额基数。

  分配生录取办法。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进行,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可依据永嘉中学分配到所在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自主选择填报。分配生录取工作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分配生录取在特长生录取之前录取。根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总分,在符合条件的分配生中,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录取最低分数不低于永嘉县当年普高最低控制线,如遇中考成绩总分同分则并列录取。已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后续招生录取。永嘉中学分配生录取后如有剩余名额,纳入相应永嘉中学统招计划。

  (3)跨县统筹招生由市教育局根据资源总体供给、办学结构和招生管理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合理安排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在温州市范围内跨县域招生。

  市内跨县域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且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一致后,再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跨县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经批准的跨县域招生计划统一纳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作为学术高中建设学校的民办普通高中不安排跨县统筹招生计划。

  (4)特长生招生

  ①招生学校资格。普通高中可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面向县域招收在体育、艺术、信息学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获得省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含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或2022年以来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展演)中获得集体项目一等奖、体育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省一、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可申请面向温州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②招生计划数。普通高中在符合招录特长生资格的前提下,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信息学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总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面向温州市招生的项目按市局有关文件执行,面向永嘉县招生的每个项目招生数不超5人。

  ③申报程序。凡有招收特长生需求的学校须于5月中旬向县教育局提交招生方案(包括特长生类别项目,招生人数,报名要求和录取标准等),面向县域招收特长生方案须经县教育局核准并统一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面向温州市招收特长生方案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并上报温州市教育局核准后,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④专业测试与录取。面向县域特长生招生,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面向温州市特长生招生,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招生学校具体实施。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由县教育局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由县教育局上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考生如同时被永嘉县外学校预录取的,须以书面方式确定一所预录取学校,未确定的考生视为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特长生按录取办法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前录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录取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分三批依次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依次录取。

  第一批为永嘉中学分配生、普高特长生。录取顺序为先录分配生,在录特长生。

  第二批为永嘉中学统招生、永嘉高级中学统招生、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温州慧中公学高级中学公费生、崇德实验学校公费生、上塘中学特色实验班、罗浮中学特色实验班、上塘中学统招生、罗浮中学统招生、永临中学统招生、永嘉二中统招生、碧莲中学统招生(含特色美术班)、温州翔宇中学自费生、温州慧中公学高级中学自费生、崇德实验学校自费生、楠江中学自费生、跨县统筹招生学校。

  碧莲中学特色美术班计划设置2个班,在新生报到注册后进行编班,无色盲、有美术特长或美术爱好的新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综合情况进行择优安排。

  以上第二批依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同时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由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若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则并列录取。

  第三批次为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统筹招生。在第一、二批招生结束后,市域内仍有空余学额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请批准,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上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市域内民办普通高中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省内市外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可按规定实施跨市域招生,具体招生学校及招生细则另行通知。

  普通高中按平行志愿录取不足时,原则上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补录,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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