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温州境外人员隔离政策一览(持续更新…)

导语 对来自所有国家(地区)入境人员,一律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鉴定后,可实施人员陪护。

  2021浙江温州境外人员隔离政策一览(持续更新…)

  浙江省入境信息申报平台http://yqgk.ding.zj.gov.cn/returnee

 

最新消息

  (一)对入境人员开展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其共同居住人员在其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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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3日|2021境外来浙人员管理措施由“14+7+7”调整为“14+7”

  3月23日上午,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第六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发布调整境外来浙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定。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我省对境外来浙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由“14+7+7”调整为“14+7”。

  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浙江“健康码”红码;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人员,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浙江“健康码”黄码;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不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各地不得延长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不得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代替居家健康观察。规范入境人员核酸检测机制,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初始、期满和居家健康观察期满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的检测必须由2个以上专业机构进行平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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