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春节期间温州龙港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导语 龙港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建成区具体范围为鳌江、横阳支江、218省道(原规划城南大道)、时代大道、东海围合的陆域。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立春、正月十五(元宵节)以上建成区范围允许燃放。

  除夕春节期间温州龙港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答:可以,龙港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建成区具体范围为鳌江、横阳支江、218省道(原规划城南大道)、时代大道、东海围合的陆域。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立春、正月十五(元宵节)以上建成区范围允许燃放。

  龙港市禁止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区域示意图

  (注明:蓝色标线范围内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218省道大致位置为西起横阳支江经过凤灵社区、胜利社区、月星社区、永平社区、薛家桥社区、高龙社区、利民社区、龙平社区、刘店社区、方良社区,东至时代大道交叉)

  下列地点在任何时间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举报非法销售、燃放以及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市应急管理局:0577-642110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温州本地宝 ,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查看温州燃售烟花爆竹规定,查看禁燃售区范围及时间、对违规燃放行为举报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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