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节期间温州鹿城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公告

导语 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对已生产或流入市场的孔明灯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自行销毁。

  关于春节期间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的公告

  市民朋友们:

  2024年春节、元宵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消除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对已生产或流入市场的孔明灯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自行销毁。

  二、凡违反规定燃放孔明灯的,造成火灾事故的,消防救援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违反规定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妨碍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各街镇要大力开展禁放孔明灯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孔明灯禁售禁放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孔明灯的隐患

  孔明灯一般由主体、底圈和燃料三部分组成,主体为纸质或化纤布料加工制成的灯罩。通过点燃固定在底圈上的固体或液体燃料升空,其火焰温度高达300℃,而一般纸张的可燃温度只有130℃,普通木材的可燃温度在250℃~300℃之间,升到高空后由于风速等不可控制因素,未熄灭的孔明灯一旦掉落在草堆、树林等有可燃物地方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温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查看温州燃售烟花爆竹规定,查看禁燃售区范围及时间、对违规燃放行为举报方式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