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启动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集中整治最新消息
导语 占用公共停车泊位?最高可罚5000元!温州市启动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集中整治!具体来看:
2021年4月14日起至5月31日,温州市将启动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最高处以5000元罚款。
近期,温州市市公安交管部门连续收到群众反映我市公共停车泊位被人为设置障碍物非法占用,要求整治呼声强烈。
为维护城市交通停车秩序,有效治理非法占有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公共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全市范围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支小路上施划的公共停车泊位,被店铺、单位或个人用地锁、花盆、挡车桩、水泥墩等障碍物非法占用的行为。
温州公安交警将从即日起专门组织民警对辖区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存在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通过发放告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占用人自觉纠正违法占用行为。对限期未改正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所有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发现存在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市民可通过“88300122”热线,向交管部门举报反映
此外,本次行动还将针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驾乘机动车不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除了处罚以外,交管部门也将会通过温州交警平台、户外广告屏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