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温州第十届龙舟系列赛(第三站)暨温州市传统龙舟大赛竞赛规程

导语 2023温州第十届龙舟系列赛(第三站)暨温州市传统龙舟大赛竞赛时间为 2023年6月21日下午,比赛地点在温州市会昌河滨水公园龙舟基地。

  2023温州第十届龙舟系列赛(第三站)暨温州市传统龙舟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温州市体育局 温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温州市龙舟协会

  三、协办单位

  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鹿城区龙舟协会

  龙湾区龙舟协会

  瓯海区龙舟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3年6月21日下午

  (二)地点: 温州市会昌河滨水公园龙舟基地

  五、竞赛项目

  传统龙舟500米直道竞速。

  六、参赛单位

  鹿城区4支、龙湾区2支、瓯海区6支、洞头区1支,其余3支名额由组委会指定。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2005年—1963年出生),须持有温州市地区本人二代身份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方可参赛,性别不限。

  (二)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支队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近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水200米以上能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背心式救生衣参加训练和比赛,否则不予比赛。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60 万元,费用各队自理。各队须与主办方签署《安全纪律责任书》。

  (五)各队须缴纳3000元纪律保证金。违反大会纪律(如:运动员参赛资格不符、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背体育道德行为的,无故弃权、拒绝领奖、扰乱活动现场秩序的等)则取消参赛资格,不退还纪律保证金,如无上述违规行为,赛后退还纪律保证金。

  (六)各参赛人员必须遵守中国龙舟协会关于赛事安全和 赛场行为规范等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20年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参赛人数:

  各队限报45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43人(包括鼓手1人、舵手2人、锣手1人、旗手1人、划手34人,替补4人),参加比赛为39人(鼓手、锣手、旗手各1人、舵手2人、划手34人)。

  (三)参赛队伍由辖区各龙舟协会负责组织并同意盖章后,统一报大会组委会。

  (四)比赛的龙舟、划桨各队自备。传统龙舟须为2021-2023年期间制造,各项技术指标须符合《温州传统龙舟团体标准》的要求,并经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传统龙舟,比赛前须经市龙舟协会认证许可。比赛时要安装龙头和龙尾,确保龙舟的完整性。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的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五)比赛采用坐姿(除34个划手外,船面上的5人不可以参划)。

  (六)各队服装颜色、式样须一致。

  (七)为确保安全,全体参赛人员必须穿着背心式救生衣参赛(各队救生衣自备,颜色统一)。

  (八)各队需提供4-6字简称队名,要求前2字为各县(市、区)名称,后2-4字为队名简称。

  (九)各队自备队旗1面(队旗规格:0.6米×0.6米四方旗,旗杆不短于2.4米,材质、颜色不限),旗上印有××龙舟。

  (十)比赛时各队的队旗必须打开(不准卷起来),否则判该队犯规加时3秒。

  (十一)比赛方法及抽签:

  1、比赛设4条赛道。釆取预赛、复赛、半决赛、排名赛、小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赛道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十二)如遇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原因,比赛不能正常完赛,将按上一赛次的成绩排定名次。

  (十三)处罚:

  为严肃竞赛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体育竞赛环境,坚持管理规范、按章行事的原则,保证竞赛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对在比赛过程中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按照中国龙舟协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四)申诉(抗议)流程:

  各领队、教练若对裁判员的组成或对运动员资格等有异议则需在赛前12小时提出抗议,对比赛结果存有异议应在该组比赛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抗议和申诉均须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供书面报告和交纳申诉(抗议)金3000元。仲裁委员会将依此开展工作,申诉(抗议)得当,退还申诉(抗议)金,如维持原判,则申诉(抗议)金不予退还。

  在比赛中,任何不按程序的申诉一律不予受理,违者将追究其责任,同时报赛事组委会作出处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前八名。分别颁发奖杯、证书。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

  1、请各队登入温州市龙舟协会网站(http://www.wzlzxh.com) 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和承诺书。

  2、参赛队伍由辖区各龙舟协会负责组织并同意盖章后,将确认函及报名表和承诺书一式2份,一份电子稿,一份需盖章拍照(图片格式),在6月15日前发至电子信箱:1695203591@QQ.com。联系人:邓娇联系方式:15605878162。温州市龙舟协会通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龙舟公园北幢二楼。邮政编码:325000。

  (二)报到

  各队具体报到日期和地点见补充通知。报到时应交验:1、参赛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2、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3、参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4、各队须与主办方签署《安全纪律责任书》;5、每队须缴纳3000元纪律保证金。无上述证明者不能参加比赛。

  十一、日程安排

  (一)6月20日下午14:30-16:00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二)6月21日上午11:00前各队自备的传统龙舟停靠赛场登舟码头,接受检查(市龙舟协会认证许可);

  (三)6月21日下午14:00-17:30比赛。

  十二、工作人员

  仲裁委员会由大会组委会选派,裁判长、裁判员由温州市龙舟协会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点此查看

1、2023温州第十届龙舟系列赛(第三站)暨温州市传统龙舟大赛确认函。

  2、2023温州第十届龙舟系列赛(第三站)暨温州市传统龙舟大赛报名表。

  3、2023温州第十届龙舟系列赛(第三站)暨温州市传统龙舟大赛安全纪律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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