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乐清市民办学校招生方式
导语 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和“零择校”,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其中公办小学初中采取划片招生、户籍为主、核定班额、网上报名、分期分批审核录取、超额随机或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
1.民办学校志愿选择和录取方式
民办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不得跨乐清市域外招生。招收乐清市以外学生必须遵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并经乐清市、温州市教育局同意。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以兼报公办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最多可报2所,公办学校限报1所。报名平台将按2个平行志愿(申报学校)同时摇号,当出现2个志愿都被摇中(预录取)或其中的一个被摇中时,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民办学校签订《就读承诺书》和缴费确定,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
当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未被录取的报名对象回施教区申请就读或改报其他有空余学额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由乐清市教育局核准后,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中依次递补录取。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补录环节可跨县域报名,不受区域限制,每人限报1所,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补招人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报名对象回施教区申请就读或由市教育局再统筹分流。
2.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直升其初中方式
经认定为一贯制的民办学校,自2020年招收小学部一年级新生起,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应实施直升。之前已招录在校的学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可以按上述直升政策执行,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空余的名额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超过空余名额的将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选择生源;若未超过空余名额的将一次性全部录取。
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自愿放弃的学生
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的,可申请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继续在网上重新改报公办学校,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未录取的由市教育局再统筹分流到其他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重新申请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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