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温州鹿城区中考报名公告(时间+入口+政策)

导语 鹿城区初中应届九年级学生,由就读初中学校于3月6日-9日统一组织完成中考报名(网址:http://zk.wzer.net)

  2025年温州鹿城区中考报名公告(时间+入口+政策)

  近日,鹿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重要信息。

  一、报名事项

  1、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在鹿城区报考高中段学校:

  1.在鹿城区初中就读(以电子学籍为准,下同)的应届九年级学生或浙江省内户籍在鹿城区初中及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2.鹿城区户籍在温州市域外学校就读、要求回鹿城区升学的应届九年级学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

  上述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学籍。

  2、报考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明确有关规定如下: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

  2.所有参加温州市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均须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中报名,包括鹿城区户籍在温州市域外学校就读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未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直接录取)。

  3.浙江省内非鹿城区户籍在鹿城区初中就读的考生,享受同城待遇。

  4.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享受同城待遇。

  5.浙江省外户籍在鹿城区初中就读的考生,在温州市初中有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于中考报名前在温州市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享受同城待遇。2025年九年级学生如不符合上述《浙江省居住证》规定,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温州市有效不动产权或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享受同城待遇。

  6.不具备连续学籍和居住证等条件的浙江省外户籍考生,可报考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7.2025年定向分配到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等相关学校(校区)的学生对象原则上须在定向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两年及以上(以学籍为准),其中一年为九年级。根据浙教基〔2023〕52号文件精神(该文件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后转学的初中学生不享有定向生分配资格;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定向分配生招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定向分配生招生。

  3、报考组织:

  1.鹿城区初中应届九年级学生,由就读初中学校于3月6日-9日统一组织完成中考报名(网址:http://zk.wzer.net)。

  浙江省内户籍的学生采用大数据比对,比对不成功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后报送材料。

  浙江省外户籍的学生报送两份材料:一是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复印件。

  鹿城区初中应届九年级学生如不符合上述《浙江省居住证》规定,可以提供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温州市有效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的清单(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各初中学校审核并打印学生报名信息核对单,经考生(或家长)签名确认后,汇总造册并于3月13日-14日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各初中学校要以学籍系统为依据,严格排查在籍学生中考报名情况。各初中学校须于3月20日前,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中将未报名中考的学生信息(原因、去向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汇总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温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2.在鹿城区初中就读的温州市内非鹿城区户籍应届九年级学生,统一在就读学校报名,报名时需选定“回户籍地录取”或“在就读地录取”,其选择结果不能更改。

  要求回户籍地(温州市域内)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在录取类别中选定“回户籍地录取”,之后携带本人户口簿和报名信息核对单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户籍地普通高中录取,不参加就读地普通高中录取,其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温州市范围内有效,由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反馈至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

  不回户籍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在录取类别中选定“在就读地录取”,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就读地普通高中录取,不参加户籍地普通高中录取。

  考生如果在报名系统录取类别中未作选择,将被默认为“在就读地录取”。

  3.鹿城区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回鹿考生须先于3月6日-9日进行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zk.wzer.net)

  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携带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回鹿考生须携带温州市域外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于3月10日上午到温州市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和确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府东路1028号)。

  同时,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证明原件(原毕业学校盖章);回鹿考生须在就读学校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后于4月27日前向温州市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科目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证明原件(就读学校盖章)等材料,作为综合素质认定的重要依据。其认定结果经公示后导入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

  4.鹿城区户籍在温州市其他县(市、区)初中就读的考生,其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有效,由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反馈至鹿城区教育行政部门。

  考生在报名时须选定“回户籍地录取”或“在就读地录取”,明确普通高中录取生源地。

  如考生报名时选择“回户籍地录取”,须于3月10日下午-11日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信息核对单(报名学校打印并盖章),到温州市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府东路1028号);通过资格审查的,选择结果不能更改。考生报名时如果未作选择,将被默认为“在就读地录取”。

  5.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报名详见《2025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方案》(温教体〔2025〕8 号)。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合计65元。

  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时间和分值

  2025年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和体育与健康等6门科目,总分值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社会实行省级统一命题,体育与健康考试方式、项目和标准由温州市教育局制定。

  (一)省级统一命题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


  (二)体育考试项目共分为耐力、力量、跳跃、大球、特色等5个类别。具体类别和项目如下:


  耐力类(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为必考项目;考生另在力量类、跳跃类、大球类、特色类中选择3类各1个项目作为选考项目,每人共4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10分,总分值为40分。具体要求按照《2025年市局直属学校和鹿城区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方案)(温鹿教办发〔2025〕12号)执行。

  三、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和阅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由鹿城区教育局、市局直属中招办统一组织和管理。各考点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考试设备和技术保障工作等。考试、考查成绩由鹿城区教育局招生办、市局直属中招办通知学校(报名点),再由学校(报名点)通知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全市统一发布成绩。

  四、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情况的考生在报考高中段学校时享受政策加分待遇。

  1、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不同情形给予加分优待。

  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工作岗位的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军人的子女,加30分;在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新调整组建部队中直接担负作战和作战保障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部队,统一按作战部队把握)、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受战区、军委机关部门、军兵种、武警部队或原正大区军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加20分;其他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加5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计算。

  2、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经主管部门和市教育局认定后,按有关文件执行。

  3、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4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2027年起取消该项加分政策);

  3.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若考生在以上(一)至(三)项中具备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变化,上述加分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五、组织保障

  1、鹿城区教育局和各初中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小组,建立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机制。参与报名审核、综合素质评价、网上阅卷等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2、鹿城区教育局和各初中确保每位参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等有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确保中考报名和考试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

  3、鹿城区教育局和各初中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督小组,保证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4、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中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鹿城区教育局招生办投诉举报。

  回鹿考生咨询电话

  0577-5668866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鹿城区初中学校就读考生,咨询现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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