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温州鹿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报名常见问答

导语 2025年鹿城区初中招生公告已发布,公办初中招生常见问题及官方回复,详见正文。

  【问答集锦】

  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七都街道、滨江街道、南汇街道、蒲鞋市街道、南郊街道、大南街道、五马街道、松台街道、广化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辖区部分),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如何入学?

  答:鹿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按其父母房屋产权地址入读施教区学校。

  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七都街道、滨江街道、南汇街道、蒲鞋市街道、南郊街道、大南街道、五马街道、松台街道、广化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辖区部分),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如何入学?

  答:鹿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按上述房屋产权地址入读施教区学校(在入读学校相应学段周期内,该产权仅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使用,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

  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七都街道、滨江街道、南汇街道、蒲鞋市街道、南郊街道、大南街道、五马街道、松台街道、广化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辖区部分),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鹿城城区均无房,或房产不符合施教区学校入读条件的,如何入学?

  答:鹿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鹿城城区均无房,或房产不符合施教区学校入读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招生办按片区统一调配至城区初中入学。

  问:户籍在鹿城非城区(含双屿街道原双屿镇辖区部分、丰门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山福镇),父母持有城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非城区的,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双屿中学,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藤桥校区、临江校区)入学。如父母持有符合条件的城区学校施教区房屋产权,可按其父母房屋产权地址入读施教区学校。

  问:非鹿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在鹿城区公办初中入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

  (一)非鹿城区户籍、父母一方或本人持有在鹿城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向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报名点)报名。结合居住地点、学校学额等,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二)非鹿城区户籍、父母一方或本人持有在鹿城非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向相应初中学校(双屿中学,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藤桥校区、临江校区)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认定,并视招生实际情况予以接收入学。如不能全员接收,予以统筹安排。

  问:华侨子女如何入学?

  答:鹿城区合法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子女,如需在鹿城区就读初中,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顺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按照父母出国前户籍与监护人住宅性质房屋产权情况,参照鹿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鹿城区初中;监护人为法定第三、第四顺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按照父母出国前户籍,在非城区初中(双屿中学,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藤桥校区、临江校区)入学或由区招生办按片区统一调配入学。

  问:房屋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学生如何入学?

  答: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已安置的,房产地址以安置地为准;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未安置的,房产地址以拆迁地为准;异地安置、无其他房产,且在2026年7月底前完成安置且约定能够入住的,可按已安置处理。

  问:报读温州市第二中学海坛校区、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校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校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对房屋产权有什么要求?

  答:报名入读温州市第二中学海坛校区、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校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校区等学校,所用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的,领取房屋产权证(包括新购房、买卖、析产、继承、赠与等)须满三年。

  报名入读鹿城区公办初中,所用房产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在具备上述条件后,须为家庭唯一住房,并同时向施教区学校提供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包括出生证、户口簿、产权证等在内实际生活居住在该产权处的相关依据。

  2015年4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第二中学海坛校区、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校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校区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以及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三年内仅供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使用。

  温州市第二中学海坛校区、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校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校区三所学校(校区)处于红色预警状态,在执行本实施办法的同时,执行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相关规定。具体公告请点击: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2025年3月)

  问: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随母还是随父?

  答: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的拥有抚养权方的条件进行报名审核。

  问:共有产权能否作为入学依据?

  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仅与其直系亲属共有的房屋产权,父母持有部分参照普通房屋产权执行,其他共有产权不作为入读施教区学校的报名依据。

  问:持有多个产权的,如何入学?

  答:持有多个产权(以产权登记或其他有效凭证为依据)的,选择其中一个用于报名审核。

  问:“分割”房产能否作为入学依据?

  答: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分割产权(指从一个独立产权分割而来的多个独立产权),不论其分割后的产权数和户数,均以分割前原产权作为一个整体产权数处理,即该整体产权仅限一个分割后房产(征得其他剩余分割房产持有人同意)用于入学报名审核,其他剩余分割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问: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视力障碍、听力障碍、中高度智力障碍的,如何报名?

  答: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视力障碍的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有听力障碍、中高度智力障碍的向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浙江省盲人学校联系电话:0571-63167096;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76(启音启明部)、0577-57677901(启智部)。

  推荐阅读:2025温州鹿城区初中招生安排(公办+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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