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温州鹿城区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普通高中+民办高中)
导语 2025年市局直属(鹿城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公布,录取办法,详见正文。
【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对达到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根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1)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定向招生录取办法、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录取县区排名依次录取。
(2)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定向统筹招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各校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录取县区排名依次录取。
(3)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统招实行联合招生。录取后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均衡派位,分配到3所学校就读,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4)特色实验班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特色实验班招生160人,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180人,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120人,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120人,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160人,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二高分校)特色实验班招生144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英奇书院招生150人,温州外国语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45人,温州私立第一实验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特色实验班各招生90人,温州东瓯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94人。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录取县区排名依次录取。
(5)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招生。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温州科技高级中学(瓯海中学分校)设置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面向市区统筹招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录取县区排名依次录取。
(6)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二高分校)招生。一是温州人文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含市级政策加分,不含科学成绩;科学成绩须达到温州人文高级中学科学基础分14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二是温州人文高级中学统招班录取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7)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在平行志愿统招录取前完成。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对达到招生学校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序予以提前录取。具体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局直属普高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5〕28 号)执行。
(8)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特色招生在平行志愿统招录取前完成,具体按照两校“学术高中建设”特色招生方案执行。
(9)温州中学国际部(剑桥国际课程中心)、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和温州森马协和学校第一次招生根据学生参加测试的成绩于中考成绩发布后择优录取。第二次招生学生凭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向学校报名,报名学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合格者,根据学生的中考英语成绩、中考其他各科总分和面试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成绩/1.2×30%+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除英语外〕总分/5.4×35%+英语面试成绩×35%的比例折算),按照招生计划空缺数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鹿城区与市直生源考生(即录取地在鹿城区)要求报考任何一所民办普通高中,均需通过中招系统志愿填报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被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录取而放弃报到和缴费的考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不再予以补录。
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普通高中,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上且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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